关于受理2018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个人申请补助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度江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个人申请补助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受理时间从2019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请需要申请的教职工在这之前,到镇江市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并打印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个人模拟卡信息,并根据江大校[2018]148号文件《江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准备相关材料,请各单位对材料初步审核并加盖单位签章。相关资料送交地点:在职教职工送校工会403室;离退休人员送退管处;附院教职工送附院工会;扩大覆盖面的人员以部门集中,送校工会403室。
联系电话:校工会 88780025
联系人: 崔景花
特此通知
附:江苏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
江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江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
补助申请表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补助人信息 |
姓名: 性别: 年龄: 一卡通号: 联系方式: 疾病诊断: 健康状况: 医疗金额¥: 大写: 自费金额¥: 大写: 申请人(签字): |
代办人信息 |
姓名: 与申请补助人关系: 联系方式: |
职工医院审核 |
总自费金额¥: 大写: 实际自付金额¥: 三个目录金额¥: 审核人(签字): 专家复审(签字): |
基金管理办公室意见 |
实际自付补助¥: 三个目录补助¥: 剩余自费补助¥: 慰问金补助¥: 补助金额合计¥: 大写: 核算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
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
注:
1、申请人或代办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送部门(学院)盖章后,报送工会403室。
2、审核后,补助的发放,由财务处打入申请补助人或代办人工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