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江大工会〔2018〕06号
关于转发《 关于开展镇江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和“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的评选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附属医院:
今转发《 关于开展镇江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和“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的评选通知》(镇工发〔2017〕54号),希望尽快通知到广大教职工,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于3月9号前上交工会403办公室蔡欣老师处,电子稿发送gonghui@ujs.edu.cn。
附件:《 关于开展镇江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和“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的评选通知》
江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报:缪子梅副校长、主席
镇江市总工会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工发〔2017〕54号
关于开展镇江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和“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的评选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高新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经信委、科技局,新区经发局,市直各行(产)业工委(会),各大产业集团工会,各有关单位行政、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两聚一高”、“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广大职工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职工 “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和“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是:2017年以来,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职工围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先进操作(工作)法。职工围绕企业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优秀合理化建议;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生产过程中能起到推动作用的;
2、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3、创新技术、设计(含外观设计)和改进工艺,取得显著成效的;
4、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具有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5、在企业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职工“十佳先进操作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职工“十佳先进操作法”。
1、经实践探索和总结提炼形成,并被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普及推广价值的操作法。
2、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的特点,易于掌握。
3、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
1、围绕企业生产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效的;
2、围绕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提出消化替代落后产品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建议、措施的;
3、围绕企业生产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环境保护达标,实施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改造、小创新、“五小”活动的;
三、评选办法和推荐程序
评选采取单位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各辖市(区)总工会,镇江新区总工会、高新区总工会,各行(产)业、局行政、工会在初评的基础上可择优推荐成果、操作法、建议。评定工作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
四、表彰奖励
对评出的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由市总工会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给予表彰;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作为省、市级“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优先推荐对象。
五、几点要求
(一)成果评选表彰对象主要是生产一线的职工;
(二)凡是推荐表彰的项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认定;
(三)申报镇江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十佳先进操作法和“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必须填写推荐登记表,为评审提供充实的依据。
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相关评价证明复印件;
3、企业财务出具的证明成果转化所创新的效益材料;
4、企业行政出具的成果实施、推广应用情况材料;
5、能够证明成果的其它材料。
职工“十佳先进操作法”申报需提供材料:
1、操作法已被采纳使用,取得实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相关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3、企业出具的使用操作法后创造效益的材料。
“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合理化建议已付诸实施,取得实效的鉴定证明复印件;
2、合理化建议原始建议表格复印件;
3、企业财务出具的建议所创造效益的材料。
(四)各申报推荐表填写一式三份,其它文字材料均使用A4纸,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档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联系电话:84421370;邮箱:zjszghscb@163.com。
附件:1、镇江市职工“十佳技术创新成果”推荐表/1.docx
2、镇江市职工“十佳先进操作法”推荐表/2.docx
3、“我为企业献一计”合理化建议推荐表/3.docx
镇江市总工会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