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江大工会〔2018〕19号
关于评比表彰江苏大学2017-2018年度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附属医院工会:
为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更好地营造学校和谐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 2017-2018年工会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和各类竞技体育比赛,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加快建设双一流大学,为了表彰2017-2018年度在群众体育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从而激励全校教职工为江苏大学的事业发展和体育工作作出新的成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以分工会为单位评选,总名额不超过12个。设体育俱乐部先进集体3个。
2、先进个人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以分工会为单位评选,按照各分工会会员人数的5%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分工会群众性体育工作,能认真研究、部署、实施健身活动计划,并带领教职工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2、重视对体育锻炼的宣传、报道工作,强调健身活动对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教职工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
3、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教职工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4、经常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具有一定特色的体育竞赛或体育活动,形式多样,教职工参加活动踊跃,积极性高且锻炼效果好。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群众体育工作,是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者或积极参与者;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在代表学校对外参加体育竞赛或在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工作,参与学校全民健身活动计划,推动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先进集体由各分工会提出申报,并填写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考核量化指标自评表和先进集体申报表各一份(含体育活动照片)。
2、先进个人由各分工会按名额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一份。
3、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请于2018年12月3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活动中心403室)崔景花老师处,电话:88780025。
四、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颁发“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并给予活动经费的奖励。
2、先进个人将给予物质奖励。
五、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参照本文件执行。
附:1、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考核量化指标自评表
附件1.docx
2、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docx
3、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docx
4、江苏大学2017-2018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4 江苏大学2017-2018年度.docx
江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