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大学“颂歌献给党”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7:05 浏览: 作者:

 

各分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党热情,抒发爱党情怀,经研究,决定举办颂歌献给党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630日(周三)晚7:00

二、比赛地点:校本部小礼堂

三、比赛报名:

1. 报名时间:415日前。

2. 报名方式:通过“工会系统”网上报名(需在电脑端操作)。

3. 操作流程:分工会主席通过综合门户进入工会系统,点击【教工活动】→【文体活动】→【团体活动报名】,找到“颂歌献给党教职工合唱比赛”,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即可。

4. 联系人:蔡欣,电话:88783389

四、相关规定:

1. 原则上各分工会独立组队参赛,人数20-40人。人数均不满60人的分工会可联合组队。

2. 参赛队可选择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人民或革命历史歌曲一首,伴奏形式由各单位自定。

3. 同一首歌曲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报名演唱,报名时采取先报先确定的方法。

4. 每个参赛队自行准备符合比赛歌曲特点的电子大屏背景视频。

5. 比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比赛结果的方法。

五、评分标准:

1. 精神风貌(20分),合唱队着装整齐,精神饱满,队员表现力强。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

2. 曲目难度(25分),演唱有一定难度,不得少于两个声部(提倡多声部和丰富的和声表现),曲目主题鲜明,曲目长度不低于3分钟,不超过6分钟。

3. 音乐表现(30分),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演唱有强弱和音乐感情的处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4. 配合效果(25分),演唱整齐,各声部协调,演唱与伴奏相互配合得当,指挥协调力强。

5. 加分条件:班子成员有一人参加的,可加0.1分(最多加0.1分)。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数视参赛情况而定,不超过参赛队伍的三分之二,颁发证书和奖金。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党委宣传部  工会

                             20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