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教职工瑜珈俱乐部章程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11日 17:00 浏览: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1.   中文名称:江苏大学教职工瑜珈俱乐部

2.   英文名称:Jiangsu University Staff Yoga Club,英文缩写为JSUSYC。

第二条  俱乐部是由江苏大学教职工瑜珈爱好者自发自愿组成,并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以开展专项瑜珈运动及其相关活动的非营利性体育组织。成立目的是为江苏大学教职工瑜珈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以切磋技艺、增进友谊、共同进步的园地。

第二章 活动

第三条 俱乐部原则上每周进行两次集体活动(每周二、五17:00-18:30),地点固定在江苏大学教工之家。

第四条 根据需要,聘请教练对俱乐部会员进行长期指导。

第五条 每次活动,按水平高低分组训练。

第六条 活动中,所有会员均应遵守教工之家和俱乐部的有关规定,注意礼节,爱护公物。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俱乐部采取会员制,分固定会员和临时会员两种,固定会员定期缴纳会费,临时会员按次收费。

第八条 会员无年龄、无基础水平之限制,只要是江苏大学教职工,身体健康,热爱瑜珈运动,拥护俱乐部章程,积极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均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九条 由固定会员推荐五至六名参与活动时间较长,热心于俱乐部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代表组成俱乐部委员会。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委员会委员的监督权、批评权和弹劾权;
  (2)对委员会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对俱乐部各项活动,尤其是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
  (2)尊重委员会的劳动,配合委员会的工作,执行委员会决议;
  (3)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4)提供瑜珈技术帮助(通常指对水平较低的会员);
  (5)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间应相互尊重,杜绝不文明言行。

第十三条 临时会员参加活动,须提前由固定会员介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俱乐部委员会领导俱乐部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1)组织俱乐部一切活动,含场地联系、物品选购、对外交流等;
  (2)俱乐部财务管理;
   (3)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研究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吸纳新会员。

第十五条 委员会每2-3年改选一次,可连任。

第十六条 委员会设财务委员一名,负责俱乐部财务收支管理,可定期轮岗。

第五章 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俱乐部资金来源

  1. 会费;
  2. 资助或捐赠;
  3.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会员按年度缴费。

第十九条 会费将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俱乐部组织各项活动时的必要费用,如训练费、联络费、交通费等。

第二十条 每年会费如结余,将自动转入俱乐部基金,基金用于俱乐部各项集体活动差额补贴。

第二十一条 由于开展有关训练活动如会费不足,则应及时调整现行会费标准,由财务委员提出方案,报委员会审议通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每年年底财务委员将活动经费使用明细表和基金数目公布,所有会员均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委员会。

江苏大学瑜珈俱乐部会员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家庭地址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

邮箱

工作部门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江苏大学瑜珈俱乐部,遵守俱乐部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俱 乐 部

委 员 会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