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推动我校全民健身计划的开展,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日,校本部东山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1、男子(A组,40岁以下):100米;400米;跳远;铅球;
2、男子(B组,41岁以上):1500米;跳远;铅球;
3、女子(A组,40岁以下):100米;400米;跳远;铅球;
4、女子(B组,41岁以上):1500米;跳远;铅球;
5、团体项目比赛:4×100米男女混合接力、袋鼠跳30米接力、齐心协力30米接力、自行车慢骑30米接力、抱球30米接力、摸石过河15米接力。具体竞赛办法见《第十八届运动会教职工趣味体育团体比赛细则》。
四、参加办法及报名:
1、参赛人员须所属工会会员、进城务工人员(合同制)、在校外籍教师、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人员、2019年度退休人员;
2、各单项每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团体项目;
3、团体项目比赛,每项每单位限报一个队;
4、严格按年龄组报名,如一旦发现取得成绩的选手与所报年龄不符,取消比赛成绩,并扣单位团体总分5分。
5、一旦报名,不得无故弃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由各分工会向组委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每弃权一人,扣团体总分1分
五、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
1、个人项目: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值计算。
2、团体项目: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分值计算;
3、报名不足8人项目,则按递减1人录取名次;
六、奖励方法:
1、个人、团体(派代表)项目前三名现场颁发奖牌;
2、教工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总分前八名在第十九届运动会开幕式上颁发团体奖牌。
七、本次比赛器材使用规格:男子铅球重5kg、女子铅球重4kg。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