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本部家属区管理,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应急预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校本部家属区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捷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构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保护校本部家属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建立疫情防控校本部家属区工作组。校党委副书记李洪波为组长,陈锦清、曹广龙、石宏伟、林新荣、赵喜仓、沈良钧、兰魁田为副组长,工会、保卫处、人事处、退管处、国资处、后勤处(集团)、职工医院领导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按照学校和京口区政府统一部署,协同象山街道江大社区联防联控,全力以赴、全方位落实校本部家属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具体分工
为了预防疫情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实行教学区和校本部家属区物理分隔,形成相对封闭的校本部家属区管理区域,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分工如下:
1.国资处、后勤处(集团)、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完成校本部家属区与学校教学区物理分隔工作
2.保卫处、江大社区负责校本部家属区对外所有进出通道的门卫管控工作。
3.后勤处(集团)协同区城管局和江大社区负责校本部家属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消毒(江大社区、职工医院负责专业指导)等工作。
4.后勤处(集团)和人事处负责指导并督促落实校本部家属区内商业网点、门面房、教工食堂、教工浴室、单教公寓等单元防控工作。
5.退管处负责掌握学校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庭的信息。
6.职工医院负责老研究生楼管理与防控工作。
7.校本部家属区区域内办公场所、附校、幼儿园由各自单位或部门负责做好防控工作。
8.校本部家属区内所有住户自觉服从校本部家属区防疫工作组和江大社区双重指挥与管理,共同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四、工作举措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校本部家属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1.全力以赴做好校、区联防联控。学校和京口区政府主动对接,形成联动沟通机制;校本部家属区防疫工作组和江大社区管委会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做好防控排查,摸清家属区内每栋楼每户人员情况,完成学校和京口区政府布置的各项防控期工作。
2.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本部家属区制度。所有外来车辆(含出租车)禁止进入校本部家属区;校本部家属区内车辆凭校园车牌识别系统正常进出,不得搭载校外人员进入校本部家属区;配供货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所有驾乘人员需接受检查,测量体温。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本部家属区。
3.校本部家属区居住人员进出管理制度。非江大教职员工,凭出入证可通过禹山路2号门、学府路4号门进出校本部家属区,不得进入校园教学区;江大教职员工凭一卡通或有效身份证件进出校本部家属区。
4.近期离镇返回校本部家属区人员登记报告制度。江苏大学在职教职员工按所在单位归口上报;江苏大学退休教职工由退管处统计上报;非江大教职工由江大社区登记上报。执行“双报告”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5.近期离镇返回校本部家属区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制度。凡是近期离镇返回的校本部家属区人员必须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尽量做到单独居住或居住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并进行体温、体征等状况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要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家属区防疫工作组和江大社区报告,并及时就诊。
6.做好宣传教育,形成群防群控。及时宣传中央、省、市和学校抗击疫情的政策文件,发放科学预防疫情手册,引导家属区人员以科学的态度认识疫情、应对疫情,主动配合调查摸排工作,紧盯重点人,落实紧急处置预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上述各单位(部门)必须根据学校统一部署,高度重视防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依据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按时报告情况和相关信息,形成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2.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据实告知情况。所有工作人员和家属区居民都有据实告知相关情况的义务与责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送诊”。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必要时报公安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坚守岗位,规范开展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舆情,及时采取行动。所有领导、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和上级规定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联络员:石明(1365529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