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今天是 :
祝全体教职工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当前位置 > > > > > 正文    
文章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16时11分57秒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
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章程(2013年3月1日)

 


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是江苏大学教职工体育运动协会(简称江大体协)为爱好篮球运动的教职工专门成立的组织。俱乐部将作为非正式团体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篮球技能训练、联系赞助、策划等方面的服务。本俱乐部定名为: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

  第二条: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宗旨: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增进彼此友谊,以球会友,提高球技,强身健体。树立江大教工健康向上的形象。俱乐部倡导"积极、健康、自由、快乐"的生活方式,崇尚"团结、友爱、健康、拼搏"的人文精神。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承认本俱乐部章程,热爱篮球运动,支持篮球事业的发展,能够积极参加本俱乐部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江苏大学在职教职工,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俱乐部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俱乐部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俱乐部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俱乐部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俱乐部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退出俱乐部的自由。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决议,听从俱乐部各项活动安排。
(三)按期交纳会费。如果连续两年不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四)有参加俱乐部活动的义务。
(五)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文明会员。

  (六)有维护本俱乐部利益、爱护本俱乐部公共财物、为本俱乐部争光的义务。
(七)任何会员未经本会同意不得利用本俱乐部名义进行各种私人活动。

  (八)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名誉和形象,扩大俱乐部的影响。

  第六条:会员必须爱护会员卡,不准转借他人,遗失应及时补办。

  第七条: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俱乐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纪律

  第八条:俱乐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一些友谊比赛或内部训练,会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第九条:会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尊重比赛对手。本俱乐部是以锻炼和娱乐为根本目的,比赛或训练中需注意动作不得过大,当动作稍大侵犯对方球员时要及时口头致歉;当对方动作较大时,应尊重裁判的判决,不允许出言不逊,喋喋不休,更不允许做出报复伤人行为;场上一旦出现过激行为和倾向,教练和队长必须及时做出人员调整,避免事态恶性发展。绝对不允许在参与俱乐部活动过程中与他人打架、斗殴。

第四章俱乐部组织管理队伍

  本俱乐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干事若干名,以上人员通过任命或俱乐部内部选举两种途径产生。

  一,主任:全面负责本俱乐部各项工作。

  二,副主席、秘书长:负责本俱乐部各项活动的执行和开展。

第五章活动

  第十条:俱乐部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江苏大学教职工体育运动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俱乐部章程,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一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篮球基本技能训练,常规的球技切磋活动。
(二)组织各类篮球赛。
(三)组织会员观看球赛。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二)学校有关部门的拨款。
(三)正当的社会资助。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的经费由专门干事负责管理,会员费、学校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账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江大体协的监督检查。每届管理队伍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账目,由江大体协派专人监督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江大体协核准之日生效。

  

  

  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

  2013年3月1日

本栏目上篇:江苏大学教职工篮球俱乐部章程
 


浏览人数:

CopyRight © 2009-2018 江苏大学心桥网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工会委员会